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被冻结的工程款被领走 公司代偿
开化县某建筑公司无视法律文书自吞苦果
夏春新 陆世良 郑国平

  本报讯  辛苦工作,工程款却久拖不结,诉至法院,被告又拒不执行,到后来对方干脆玩起了“人间蒸发”。开化县中村乡的程如金本以为自己将陷入一场没完没了的执行“马拉松”。6月27日,当法官将4万多元执行款递到他手中时,程如金激动地只会连声说“谢谢,谢谢”。
  程如金购有铲车等设备,常在一些工地上承揽工程活。刘某是个包工头。2007年5月,程如金带着自己的铲车设备,在刘某所承包的开化县某公路工程做进料搅拌工作,双方约定了报酬等事项。不久,工程顺利完工,经过结算除在工作期间支付的部分款项外,刘某还应向程如金支付报酬42500元。“承包工程资金紧缺,缓一下时间,欠的报酬会及时还的。”刘某向程如金出具了一张借条。
  去年8月30日,经多次催讨无果,程如金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如金又向开化县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刘某在开化县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县城江东路延伸工程某标段项目部的工程款45000元。
  经过调查,刘某承包的是一个路面工程,总额达20多万元,承包施工过程中已领取10多万元,还有10多万元工程款未结算。于是,法院作出了财产保全措施,向开化县某建筑公司送达了人民法院关于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依法冻结了刘某在江东路延伸工程某标段项目部的工程款45000元。
  去年11月8日,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刘某同意支付程如金报酬42500元,于2008年1月28日前履行完毕。但是,到了约定履行期限,刘某依然没有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3月17日,开化县法院执行法官赶到刘某家,发现刘某已于去年12月29日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不知去向。之后,法官们又来到开化县某建筑公司,查询财务档案,发现所有的工程款已经被刘某领取了。
  “冻结的钱款都敢动,这简直是把法律文书当儿戏。”法院立即责令开化县某建筑公司限期追回,否则,由公司替刘某支付被执行款。6月6日,在实在找不到刘某的情况下,意识到事态严重的开化县某建筑公司派人来到法院,垫付了45000元。